口腔日报|国家医保局:推进集采扩面提质,加强集采产品监控
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集采扩面提质,加强集采产品监控
5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副局长施子海、李滔、黄华波出席国新办“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 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以下为发布会部分信息:
关于医保基金运行,2018-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度总收入由2.14万亿元增长至3.09万亿元,年度总支出由1.78万亿元增长至2.46万亿元,基金运行平稳,有所结余。
关于基本医保参保情况,2018-2022年,全国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机制,推动更多就业人员在就医地、常住地参保,服务支撑人口有序流动,持续推动全民参保高质量发展。
关于医保基金监管,2018-2022年,对违法违规的医药机构,处理154.3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771.3亿元,曝光典型案例24.5万件;对主动自查自纠的医药机构,依法从宽处理,大力推动诊疗行为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一批重大团伙,巩固“不敢骗”高压态势。强化大数据监管,构筑全社会监督防线,织密“不能骗”的天罗地网。完善相关政策,引导两定机构和医务人员自觉规范服务行为,推动构建“不想骗”的长效机制。
关于集中带量采购,2018-2022年,国家组织集采333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集采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8种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80%;连同地方联盟采购,累计减负约5000亿元。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扩面提质,坚持国家和地方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同时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集采产品的质量监控和供应保障,促进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确保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成果。
关于“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总的来看,通过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医院获发展、企业得成长”的多赢局面正在初步形成。
国家药监局与德国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签署联合意向声明
近日,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与德国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局长卡尔·布罗伊希在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局联合意向声明》(以下简称”《联合意向声明》“)。《联合意向声明》明确了双方未来的合作领域和方向,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安全信息、审评、检测、人员交流、技术合作领域的合作。
《联合意向声明》签署之前,焦红与卡尔·布罗伊希一行进行了工作会谈。焦红表示,去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会见朔尔茨总理表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德作为有影响力的大国,在变局、乱局中更应该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构建面向未来全方位的战略伙伴关系。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中德双方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也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国家药监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加快新药好药上市步伐和医疗器械创新、加强监管科学的应用以及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推进监管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强监管能力的提升,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希望通过双方合作的新起点,进一步加强两国药品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
卡尔·布罗伊希表示,中德药品监管机构之间一直保持着密切的交流,共同参与全球多边领域合作。希望在《联合意向声明》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的合作,共同造福两国民众。
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7个口腔医疗器械产品
5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批准注册180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2023年4月,国家药监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80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25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1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33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1个。
加快人工智能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12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5月17日,科技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等12部门联合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成为世界科学前沿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地、全球创新要素汇聚地。
《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共二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聚焦能源、空间、生命、物质、地球科学和信息智能等重点领域,建成并运行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等大科学装置;打造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做优做强以创新药品、新型疫苗、高端医疗器械、数字医疗新业态为重点的医药健康产业,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试点建设智慧医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等改革试点,着力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科技成果转化堵点。
《方案》明确强化政策、组织、经费三方面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加快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形成专项法规和制度保障,在加强基础研究、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研究型大学科技创新体系、培育旗舰型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加快人工智能和医药健康等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相关政策。
来源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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