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医师资格暂停期间,附条件做商保医师如何?
《海南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医保医师违规行为分四个等级,实行记分制管理,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1分、2分、6分和12分。《办法》规定,协议医师一个记分周期(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记分6-7分,由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中止服务协议3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8-11分,中止服务协议6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12分及以上,中止服务协议12个月。记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每年12月31日24时记分清零。在同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协议医师有不同违规行为的,应分别记分,累加分值。同一违规行为涉及不同记分情形的,按最高分值记分,不分别记分。多点执业的协议医师记分累加计算。
每次记12分的情形有四种:①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虛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②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③虚构医药服务项目;④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每次记6分的情形包括借用、套用或出借医保医师代码等3种。每次记2分的情形包括9种: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其中值得注意的还包括:不遵守按病种分值结算管理相关规定,发生高套病种分值等行为和拒绝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虛假情况。而临床上比较多见的4种行为也被每次记1分,包括①推诿、拒诊参保人员;②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③未按照规定核验医疗保障凭证,为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凭证就医或者购药的个人,进行医疗保障费用结算;④门诊、住院病历和处方等医疗记录不清晰、不规范、不完整。
随着15项医保编码的全部建立,不单纯医生,今后药剂人员、护士、医保经办人员都将以个人直接进入医保监管视野,因此,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实际上也为医生等个体的医疗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感触:
按照上述暂行办法,医保医师违规行为最严重情形,被暂停医保医师资格12个月。犯事的“原”医保医师此间做什么?如何执业?是个现实命题。
咱就是说:可不可以趁着这些“原”医保医师们(真抓则人数不会太少)长短不一的支付工具空档期(暂停医保医师资格期间),做商保医师呢?
为什么?
首先,这些“原”医保医师们,有说不说,比较看重钱。换句话说,谁会不看重?看重钱,本身不是坏事。他们犯事,有些是知道自己活该,还有些是还迷糊着吧?甚至有些是认为医保给自己及患者的待遇都不够。有些坚持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个中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尽、掰扯清楚。
既然医保协议罚则都没一棍子打死,商保邀请他们过来做商保医师,兼为自己犯下的各项问题加强注意,积极地改造。应该也不算冒天下之大不韪。商保这是雪中送炭,也是人才引进。需强调些规矩。即:你在医保眼里犯下的,我要辩证看,违背正能量底线的,在我这也喊打喊杀。
或者说,商保在此期间是变相协助医保在督检“原”医保医师行为,可出具报告。有了商保在这里为上述暂行办法做一个“托底”,甚至可能使暂行办法飞速运行。
我们应可预期:这些“原”医保医师当中也人才济济,不乏许多科研与临床大咖。商保上述所有试探做法均能行端坐正,无可挑剔。商保最终要做到比医保还严管。
现在工作症结在:医保能不能把全国的“原”医保医师名单数据开放给商保行当?
商保不趁人之危、不落井下石、不瞎看热闹,而雪中送炭、退而结网、真实改编。
感谢看医界平台对本文的启发。
来源 | 健康界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 1


